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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化保留事項審批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試行承諾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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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18-6-11 10:12:27 來源:山西日報 瀏覽次數:1611 |
4月11日,全省住建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進會在并舉行。行政審批事項由10項減少為6項,簡化保留事項審批流程,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試行承諾制……省住建廳對相關工作一一進行安排部署。
按照要求,省住建廳制定了《山西省住建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進總體方案》以及相關配套文件,明確在住建部門涉及的10項審批事項中,取消出讓土地“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審批”,對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部分條件試行承諾制。全系統行政審批事項由10項減少為6項,精簡率達到40%。即日起,市縣主管部門按照方案要求,制定配套制度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。
簡化保留事項審批流程。各市住建部門按照“一窗受理、限時辦理、快捷送達”的要求,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,提高審批效率。項目收件后一日內轉辦相關科室,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踏勘并提出初步意見,七個工作日內完成上會研究、出具審批意見。
試行承諾事項容缺審批。住建領域先行對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部分條件試行承諾制。在行政審批過程中,在主件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的前提下,對于一些次要條件或手續副件,由企業做出書面承諾,進行容缺處置。
進一步優化政府服務。此次改革中,有3項行政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統一服務事項。全面改革中介服務管理,特別是要打破地域限制,清除市場壁壘,構建全省統一、開放有序、服務優良的招標代理、施工圖審查、造價咨詢市場。
強化事中事后監管。各市主管部門要堅持“誰審批誰監管、誰主管誰監管”,按照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的要求,加強項目審批、建設、驗收全過程監管。充分運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,建立信用等級評價機制和“紅黑名單”制度,加大失信成本,強化守信踐諾約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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